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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赋能创新创业,浙江市场监管出台实施意见推广“先转后股”新模式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省市场监管助推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紧扣创新主体最迫切的诉求,聚焦人才“引育留用”、企业梯度培育、多元主体协同、政策服务支持等四大方面,推出20条举措,赋能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市场监管助推建设一流创新生态工作体系全面构建,“浙里创新、市监赋能”品牌有效打响,营商环境整体评价保持全国第一,全省拥有专利企业总数达19万家,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全覆盖,“市监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85%,新增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200项以上,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27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0.5%,全省公平竞争环境满意率和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分别达到96.4%和87.5分以上等目标。

到2030年,市场监管助推建设一流创新生态工作体系融合高效,“浙里创新、市监赋能”品牌深入人心,营商环境从全国标杆向全球典范迈进,全省拥有专利企业总数达22万家,全省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研项目实现专利申请前评估全覆盖,“市监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90%,新增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500项以上,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30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3%,全省公平竞争环境满意率和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分别达到97%和90分以上。

划重点: 推广“先转后股”新模式,专利转化双方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以前,科研人员的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而企业对转化效果尚不清晰,购买技术时需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导致双方顾虑重重。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先转后股”改革,扩大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健全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专利转化尽职免责机制。 新模式下,科研团队可以将成果先许可给企业使用,待产生效益后,再通过股权分红等方式获得回报。 《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高校、科研机构职务发明转化率较2024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以上。

材料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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